冲击放电电流 I 级试验
流经受试设备(SPD)的冲击放电电流由峰值Iimp、电荷Q和比能量W/R定义。冲击电流不得出现极性反转,且应在50µs内达到Iimp。电荷Q的转移应在5ms内发生,比能量W/R应在5ms内消散。
脉冲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5 毫秒
Ⅰ类SPD冲击放电电流Iimp优选值Iimp:1,2,5,10,12,5,20和25kA
一级试验 W/R 的比能
通过脉冲放电电流Iimp通过1 unit的单位电阻耗散的能量
注:这等于电流平方的时间积分(W/R = ∫i2dt)。
给定 Iimp (kA) 值时,Q (As) 和 W/R (kJ/W)。
Q = Iimp × a,其中 a = 5 × 10-4 s
W/R = Iimp2 xb,其中b = 2.5 × 10-4 s

IEC 62305 标准将“保护级别”定义为防雷系统的特定类别,每种类别旨在提供不同程度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防雷等级LPL
与一组雷电流参数值相关的数值,与自然发生的雷电中不会超过相关最大和最小设计值的概率有关。
IEC 62305-2 定义了 4 个级别:I、II、III 和 IV
最小或最大电流参数超出 LPL I 定义值范围的雷电发生概率小于 2%。
与 LPL I 相关的雷电流参数的最大值对于 LPL II 降低至 75 %,对于 LPL III 和 IV 降低至 50 %(对于 I、Q 和 di/dt 呈线性,但对于 W/R 呈二次方)。时间参数保持不变。

假设 50% 的电流通过建筑物的接地系统传导,50% 通过连接到三线加中性配电系统的等电位连接 SPD 返回。还假设不存在其他导电服务。这意味着每个 SPD 经历的初始 200 kA 放电部分为 25 kA。(IEC 62305-2)
